服务电话:020-86318641
立足广东·福建:服务全国企事业个人客户

有关连锁加盟商标和专利的法律知识

发布日期:2012/11/24

  商标专利的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及法律状态专有性:依法注册、申请的商标、专利具有专有性,即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时间性: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每申请续展一次可延长10年有效期,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是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不可续展。

 

  地域性:在我国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受我国法律保护,未在我国注册、申请的商标和专利不受我国的法律保护。

 

  法律状态: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需在期满前申请续展,否则注销其商标,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需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满前终止。此外,专利权可以因为不具备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

 

  因此,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了解以下情况:特许人授予的商标、专利是否属总部的专利权,有无国家颁发的证书;该商标、专利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如果是引进国外特许经营项目,应了解该商标、专利是否在我国申请了法律保护;该商标、专利现在的法律状况如何,是否因未交续展费或年费而被终止,或专利因丧失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


Copyright © 2002-2024 | | 国山知识产权 | 闽ICP备14014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