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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复审(即商标驳回复审、商标评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要求,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如果商标是因被第三方提出异议而需要提出反对主张的,则属商标异议答辩!

1、为什么要进行驳回复审、商标评审?

1)商标驳回的决定是由商标审查员决定的,存在一定的个人主观性,而且其审查时,不一定能够全面理解申请注册的商标之确切涵义;
2)《商标审查标准》仅适用于商标的普遍情况,并非囊括所有情况,对于一些商标的特殊情况尤其如此;
3)当放弃此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后,其他申请人如果就此商标进行注册,而且有效阐述了足以让审查机关信服的理由,则将注册成功,并取得商标专用权。

因此,在商标驳回理由存在依据不足,且申请人认为商标具有有别于官方理解的特殊情况时,则应当请求复审。

2、商标驳回复审、商标评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商标代理委托书(确认委托公司的代理权)
3)证据材料(公司将在接受委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据清单)

3、商标驳回复审、商标评审的请求期限是15个工作日,因此务必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尽快确认是否提出请求!

4、商标驳回复审、商标评审的费用(价格):

驳回复审费用由国家商标局收费和公司代理费组成:
国家商标局收费:¥1500元/件
公司代理费: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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