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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保安标志被盗用 保安协会诉天猫商户侵权

发布日期:2013/10/9

 中国法院网讯 (梁代杰) 网购正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首选的购物方式。但是,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而言,购物网站上出现的侵权产品往往令其头疼。近日,中国保安协会以侵犯服务标志的著作权为由,将多家天猫商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保安协会诉称,原告是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组织。根据200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原告设计了2011式保安服装及肩章、臂章、帽徽、胸牌等服务标志,于2011年7月5日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公布。近日,原告发现北京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天猫商户在天猫网上大肆销售2011式保安服务标志肩章、臂章、帽徽、胸牌等产品,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权利。

  中国保安协会认为,2011式保安服装及臂章等服务标志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未经原告授权任何人不得利用。天猫商户及天猫网为了获取违法利益,不当销售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产品,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每家商户与天猫网连带赔偿7400元。

  目前,该批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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