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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修订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设专项资金奖励入法

发布日期:2013/7/24

  福州新闻网讯 23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作的关于《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强化促进专利创造、运用及转化实施等措施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备受发明人关注的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和专利奖励已被写入法规草案中。


  草案增加规定,省政府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专利保护和管理、专利奖励、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等方面。县级以上政府可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专利发展和保护。草案还新增关于专利奖励的规定,即省政府设立专利奖,表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实施单位和发明人,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对在本地区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草案还新增了税收优惠等一系列促进专利运用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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