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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公司:我有商标 西关世家:我有品牌

发布日期:2013/7/8

   饮食公司声明:为商标唯一的持有者

    西关世家回应:是品牌所有和发扬者

    莲香楼纠纷追踪之五

    本报讯 (记者杜萌、卢迎新)关于莲香楼商标纠纷一事继续升级。继饮食公司5日在主流媒体发布《“关于‘莲香楼’注册商标权利的再次郑重声明”》,指责西关世家一直没有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今日,西关世家的负责人出面回应:莲香楼这个品牌属于莲香楼公司所有,莲香楼公司一直经营并培育发扬。

    莲香楼公司回应:

    你仅凭商标就生产产品

    “在《再次郑重声明》中,饮食集团说自己是莲香楼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张御临表示,莲香楼品牌和商标是2个不同的概念。品牌是无形资产,是企业通过经营在消费者中形成的,商标是法律层面的东西,属品牌的派生产物。“品牌属于一直经营并培育发扬的莲香楼公司享有,所以饮食公司声明中都极力回避这一点,其仅凭商标就生产莲香楼品牌的产品,其实就是想借助莲香楼品牌影响力,牟取市场利益。”他表示。

    饮食集团再称:

    你没签合同就不合法

    “西关世家一直没有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个是铁板钉钉的事情。饮食集团曾多次催促西关世家,可是西关世家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

    对于饮食集团也在卖月饼做广告的行为,该集团法律顾问表示很正常,“按照法律流程,应该在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之后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送到商标局备案,可是西关世家却没有这么做。所以现在从法律角度来讲,西关世家是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

    法律链接:只有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首先品牌是一个市场概念,而商标则是一个法定概念。”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法律师解释说,“虽然从定义上来看,商标和品牌似乎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商标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独占性,这种独占性是通过法律来做保证的。而品牌最大的特点是它差异化的个性。注册商标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并在商标局备案。”该经济法律师告诉记者。

    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周炳星律师也认为,根据《商标法》,品牌与商标确实不具同一性,但在大多场合具有不可分割和同一的属性。而且商标作为产品或服务的区别标志,尤其是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但品牌作为无形资产,除非达到法律要求的高度,否则靠私力救济。

    新进展:“莲香楼”品牌不再“著名”?

    记者还了解到,2012年2月,广东省工商局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注销了120件商标,其中包括“莲香楼”。

    据了解,“莲香楼”是因为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而被注销的。

[ 编辑: 蔡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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