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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网络知识产权全网保护刻不容缓

发布日期:2013/5/10

  中新网5月9日电 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认为,在网络经济大潮来袭、网络侵权日益频繁的今天,企业对于网络知识产权全网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企业应当将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全网保护,纳入企业战略,驱动企业创新型发展。

  

  5月8日,主题为“保护知识产权,赢在网络时代”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专家们就互联网时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开展了广泛讨论。活动现场还启动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评选”大型主题活动。该活动旨在走进全国各地的企业,开展网络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和评选工作。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高峰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指导,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主办。来自中华商标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域名工程研究中心等行业组织的领导、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科院研究生院的知名教授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知名律师事务所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线专家一道,共同就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战略这一新兴命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域名、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都是基于国际技术标准的网络资源,是企业实施全网品牌保护独一无二的网络标识,具有权威性、唯一性和稀缺性,是企业网络品牌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突破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2.1%。同时,网购用户快速增长,规模达到了2.42亿;众多企业也纷纷进军互联网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在网上获取和发布信息、进行交易等商业活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此形势下,企业的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品牌的价值及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律师胡钢认为,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研究知识产权边界问题。传统的商标、专利、版权仍然是知识产权的主要部分,但也要看到结合互联网的特点,衍生或者新创的网络知识产权正爆发出勃勃生机。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我国的中英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知识产权的总量规模早已突破了千万规模,注册企业数以百万计。网络知识产权已经从边缘渐入主流,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代表了时代趋势。不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将无法借助互联网发展壮大,也就无法赢在网络时代。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赵刚指出,互联网在帮助他人实现商标扩张的同时,也成为商标保护的重要工具之一。互联网在为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导致了许多新的商标侵权形式出现,除利用网络直接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外,还存在域名抢注侵犯商标权、网络广告和网络链接中使用他人的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主任毛伟在会上表示,企业实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三个重点,一是战略导向。网络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也是对企业品牌战略的完善,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因此需要企业在战略层面进行综合考虑;二是一把手工程。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建立相关的组织制度并亲自过问。三是全员参与,这表现在全业务、全流程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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