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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老农”诉“老农果园”侵权

发布日期:2013/3/6

  已在29类商品上注册了“果园老农”中英文商标的金果园老农公司近日发现,市场上有“老农果园”商标的干果食品销售。“果园老农”认为“老农果园”商标的所有者存在侵害自己商标权的行为,故将该商标所有者金良平食品有限公司和销售方全全食品超市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10万元的经济赔偿。今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金果园老农公司诉称,原告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在29类商品上注册了“果园老农”中英文商标、“果园老农”图文商标和老农头像图文商标。被告金良平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与原告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与原告近似的“老农果园”商标,被告全全食品超市销售侵权商品,二被告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对此,被告金良平公司则辩称,金良平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因为“老农果园”正在申请注册当中。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黄洁 孔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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