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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曹县出台意见鼓励中小学师生发明创造

发布日期:2012/11/24

  山东子站讯 近日,菏泽曹县教育局、曹县科学技术局和曹县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全县中小学师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激发中小学师生发明创造热情,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提高科技、教育综合发展水平。

  《意见》规定,实行申请专利加分制。根据专利种类和数量,给予中考加分奖励;实行专利指导奖励制。每年对积极指导、帮助、支持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实行在校师生优先报奖制。在校师生通过申请专利产生的自然科学类优秀成果,优先申报省、市软科学奖;经实施并产生效益的专利,优先申报省、市专利奖,申请并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优先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

  《意见》还明确指出,为确保全县中小学生申请专利工作长期健康顺利进行,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强化指导服务、加大督导考核和严格落实奖惩等保障措施。(曹县科技局  鲁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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